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及相关
约定应以后续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
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签署及实施情况而
定。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6 月 17 日,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公
司”或“甲方”)与上海智元新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元新创”或“乙方”)
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将基于各自领域的核心优势,共同探索具身智能机器人在物流场景的创新应用。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智元新创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泰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CA4F0G1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时间:2023-02-27
注册资本:8,263.6718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555 号 29 幢 8 层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555 号 29 幢 8 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通用零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与德马科技的关系:德马科技与智元新创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情况
2025 年 6 月 17 日,德马科技与智元新创以书面方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合作模式、主要内容、合作规模或金额
1、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甲乙双方在遵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及相关行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为加速推进人形机器人在物流行业的商用落地,共同打造全球领先的有竞争力的“人形机器人+智能物流装备”系统产品和解决方案,遵守“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长期合作”的原则,一致同意采取措施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愿意将对方视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双方将开展更广阔领域的合作,加强交流与协作,共创发展契机。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框架文件,双方在本协议下,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根据本协议条款所指的合作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洽谈,推进合作的深入发展。
深刻理解,协同智元新创在人形智能机器人领域核心技术优势、人形智能机器人产品迭代及商业化落地能力及产业生态布局和构建能力,双方决定在人形智能机器人数据采集中心的建设和运营、人形智能机器人在智能物流垂直领域内的商业应用、人形智能机器人数据交易模式、人形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研发和人形机器人产品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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