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609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于近日下发的《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立信会计师”或“申报会计师”)作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检查“建龙微纳”或“公司”)的 2024 年报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和释义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2024 年年度报告》中的简称和释义具有相同含义。在本核查意见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或相乘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一、关于收入构成
年报披露:(1)本期营业收入为 7.79 亿元,同比下滑 20%;本期公司产品
销售结构和客户结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气体分离、生命健康业务板块营收分别同比下滑 16%和 58%,前五名客户中存在三名新进入客户;(2)本期境外收
入 2.0 亿元,同比增长 13%,境外毛利率为 34%,较境内毛利率高出 7 个百分
点。
请公司:
(1)从下游需求、产品结构、产品价格、销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量化分析各业务板块及营业总收入同比变动的具体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2)按业务板块,分别列示前五大客户的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合作年限、销售金额、销售产品、往来款余额、同比变化情况和原因;
(3)结合产品结构、客户类型、定价策略等,说明境内外收入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境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公司境外收入真实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覆盖范围及比例,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客户的函证与走访情况,与出口退税、外管局收汇数据等第三方数据的验证及匹配情况等,并提供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从下游需求、产品结构、产品价格、销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量化分析各业务板块及营业总收入同比变动的具体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2024 年,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为生命健康、气体分离、吸附干燥板块,上述业务板块收入合计 67,866.2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87.15%;上述主要业务板块的主要产品包括医疗保健制氧分子筛、工业制氧分子筛、工业制氢分子筛及吸附干燥分子筛,收入合计 61,588.6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79.09%。上述主要业务板块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单价、销量较 2023 年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均价 销售数量
业务 该业务板块 2024 年销售 较上年同期 收入同比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板块 主要产品 收入 增减金额 变动比例
比例 比例
生 命 医疗保健制
9,012.12 -20,353.35 -69.31% -33.21% -54.05%
健康 氧分子筛
气 体 工业制氧分
24,198.77 -6,141.98 -20.24% -18.60% -2.01%
分离 子筛
气 体 工业制氢分
5,443.55 215.29 4.12% -11.10% 17.12%
分离 子筛
吸 附 吸附干燥分
22,934.24 2,667.25 13.16% -0.92% 14.21%
干燥 子筛
上述主要业务板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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