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688355)8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就ST云动(000903)拖欠货款事项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
“自2005年开始,为支持被告的D系列发动机铝合金缸盖开发,原告付出了长期和艰辛的努力。”明志科技披露的起诉理由显示,2016年12月28日,明志科技与ST云动签订了《云内动力-苏州明志长期战略框架协议》《D19TCI-EU5缸盖毛坯和4D25缸盖毛坯供货框架协议》(以下统称为“协议”)。协议签订后,原告明志科技依约完成了D19TCI-EU5缸盖毛坯和4D25缸盖毛坯的保供交付任务,保证了被告ST云动D系列发动机的市场发展需求,履行了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
不过时至今日,被告ST云动仍结欠原告货款3096.55万元未支付。明志科技表示,“公司多次与被告沟通清偿拖欠货款事宜,均未得到有效解决,致使公司资金被占用,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公司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明志科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判令被告ST云动支付货款3096.55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441.42万元,合计3537.97万元。
明志科技表示,公司已对截至2025年7月31日ST云动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243.32万元。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年度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若存在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的情形,将对应收账款收回当期的净利润产生有利影响;若发生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未能收回的情形,将存在部分或剩余未计提部分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对公司当期或者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发稿时,ST云动尚未披露上述涉诉信息。就在7月8日,ST云动收到云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报告、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自7月1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云动当时公告称,公司高度重视该事项,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立即采取行动,组织财务等相关部门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就《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情况进行仔细梳理、研判并积极进行内部整改,针对相应财务报表的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尚在有序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