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超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基于构建绿色环保、综合利用、多级联产的循环经济产业集群的理念,结合公司和化工园区集中净化处理利用工业危废、实现危废处置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及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公司业务向智能制造领域进一步拓展,有利于丰富公司的经营范围、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6 月 1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钢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因此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实际可使用情况调整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 年”变更为“20-30 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6 月 1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3、审议通过《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事项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实施。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6 月 1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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