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情况: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起开始执行,变更采用未
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新建设房屋及建筑物的实际可使用状况,参考行业惯例,对相应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梳理。
随着公司发展,公司新建房屋及建筑物逐步增多,类别日趋复杂,原有折旧年限已不能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公司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钢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因此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实际可使用情况调整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 年”变更为“20-30 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为 20年,残值率 4.00%。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年 4.00% 4.80%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为
20-30 年,残值率 4.00%。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年 4.00% 3.20%-4.80%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起执行。
(五)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主要对 2025 年 6月 13 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进行变更,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保持
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起开始执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盛锂电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日常信息披露(2025年 4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盛锂电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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