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5-050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时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由原三一重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由原三一重能有限公司
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整体变更设 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整体变更,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北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1011467455638XA。 9111011467455638XA。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经中国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828.5715 万股,于 2022 会”)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通股 18,828.5715 万股,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表人。 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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