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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9 17:26:11 股吧网页版
三一重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0


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三一重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33.00 元/股,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议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外,本次回购的

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截至 2025 年 1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5-010),截至 2025 年 1 月 16 日,本次股
份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12,556,43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26,404,215 股的比例为 1.0238%。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
股份,合计不超过 2,958,132 股。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所持有的 2,866,760 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521029)。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
股份,合计不超过 3,057,253 股。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所持有的 2,997,337 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7213629)。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余额为 6,692,334 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6,692,334 股不能参与利润分配,公司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226,404,215 股,扣减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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