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A股代码:688347 A股简称:华虹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3
港股代码:01347 港股简称:华虹半导体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虹半
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8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77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20,3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 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28,232.30 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92,067.70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0985153_B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2,094,241.40
减:支付发行费用 1,226.97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金额 1,443,874.0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1,007.77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70,148.11
注:上表明细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管理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 年 7 月,公司与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签署了的《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2023 年 9 月,公司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国泰君 安、海通证券分别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 分行签署了《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 协议》。公司与华虹半导体制造(无锡)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分别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签署了《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华虹半导体 制造(无锡)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分别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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