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赛科希德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 号),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412,000 股,发行价格为 50.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774.42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2,426.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58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及股东收益。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应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5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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