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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1 16:39:18 股吧网页版
普源精电: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5-032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40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7/17 2025/7/18 2025/7/18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6月25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 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94,104,030 股, 扣除 A 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 351,567 股,
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193,752,463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77,500,985.20 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 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本次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93,752,463 ×0.4)÷194,104,030≈0.40 元/股。

因此,本次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40)÷(1+0)=前收盘价格-0.40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7/17 2025/7/18 2025/7/1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李维森、王铁军、王悦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3. 扣税说明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
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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