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 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5-048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
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
生国健”)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与监事或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将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为维护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和 (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由上海中信国健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的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 业执 照,统 一社 会信 用代 码
册登记。 91310000735408592G。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删除
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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