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5-028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
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1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修订版)》一致。
基于商业秘密和商业敏感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已履行相应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对本次问询函回复中关于客户和供应商名称等事项进行豁免披露处理。
1.关于收入变动合理性。
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3亿元,同比增长15.02%,销售模式上,收入均来源于直销。客户所处领域方面,航空航天仍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主要客户变动方面,新增第五大客户系公司海外客户的贸易商,该海外客户采购公司自研3D打印设备增长较多。
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前十大客户的背景、合作历史、所处行业领域、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变动原因、关联关系、是否为最终客户、期末应收账款等,说明客户采购与其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和经营规模是否匹配,销售设备是
否实际安装运行,回款是否存在异常;(2)说明报告期向主要贸易商的销售内容、终端客户情况、发货模式、安装验收主体、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以及回款情况,终端客户未直接向公司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其中新合作贸易商的公司背景、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交易;(3)结合贸易商销售情况,说明公司收入均分类为直销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4)分析说明公司近三年收入连续增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下游客户经营情况变动是否匹配,若否,请说明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前十大客户的背景、合作历史、所处行业领域、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变动原因、关联关系、是否为最终客户、期末应收账款等,说明客户采购与其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和经营规模是否匹配,销售设备是否实际安装运行,回款是否存在异常。
(一)报告期前十大客户背景、合作历史及所处行业领域
序 客户名称 客户背景 成立时 所处行业领域 合作历史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是否最 是否存在
号 间 终用户 关联关系
军民用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气轮机、直升机传
动系统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销售和售后服务;航空发动
机技术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生产、维修、销售、售
中国航空 后服务;飞机、发动机、直升机及其他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领域
发动机集 2016年5月 2012年与客户A签署合同,开展 先进材料的研制、开发;材料热加工工艺、性能表征与评价、理 5,000,000万
1 团有限公 央企集团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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