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蓝讯”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中科蓝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
1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
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保荐机构已与中科蓝讯签订《保荐协议》,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中科蓝讯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
3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规事项
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中科蓝讯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
4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5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中科
蓝讯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中科蓝讯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所做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中科蓝讯依照相关规定健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保荐机构督促中科蓝讯依照相关规定健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全完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中科蓝讯依照相关规定健
9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信息披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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