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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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eGen Co., Ltd.*
荣 昌 生 物 制 药( 烟 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995)
须予披露交易
购买理财产品
购买理财产品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於2025年3月27日审议批准了关於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根据该决议本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百 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董事会宣布,於2025年8月12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订立招商银行理 财产品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以人民币350.0百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招商银行 烟台分行购买理财产品。
上市规则的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的招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之适用百分比率有一项超 过5%,但所有的适用百份比率均低於25%,因此,基於上述招商银行理财产品 协议,理财产品之购买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之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 上市规则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
背景
董事会宣布,於2025年8月12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订立招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以人民币350.0百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购买理财产品。
招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
招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之主要条款如下所述:
产品名称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15天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类
挂鈎标的 : 黄金
本金金额 : 人民币350.0百万元
产品期限 : 15天
产品生效日期 : 2025年8月13日
产品到期日 : 2025年8月28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0%或1.5%
提前终止权 : 本产品成立後,如出现但不限於「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
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之情形时,招商
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产品。
投资范围 : 本产品本金投资於银行存款和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
融工具包括但不限於信用、权益、商品、外汇、利率
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
招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的条款乃经订约方公平协商後厘定。
订约方资料
本公司是一家具有商业价值的生物制药公司,致力於在中国和全球范围内发现,开发和商业化用於治疗自身免疫,肿瘤和眼科疾病且医疗需求未满足的创新和差异化生物制剂。
招商银行为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银行,其股份於联交所(股份代号:3968)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0036)上市。招商银行的主要业务为提供公司及个人银行服务、从事资金业务,并提供资产管理及其他金融服务。招商银行烟台分行是招商银行的分行。
经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招商银行烟台分行、招商银行及其最终主要实益拥有人(招商银行所公开披露者)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订立招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的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坚持以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的合理、有效运作,提升本公司整体资金收益。招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的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但是本公司可以获得较中国之商业银行提供之定期存款利率为高的回报。
董事认为,招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乃属公平合理,在本集团的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并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的招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之适用百分比率有一项超过5%,但所有的适用百份比率均低於25%,因此,基於上述招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理财产品之购买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之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
释义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用於本公告时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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