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 月
18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上
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有 5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经该5 名核查对象承诺,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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