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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7 18:26:49 股吧网页版
深科达: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8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
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营业收入
(A)或归母净利润(B)进行考核,当归母净利润为正时,根据营业收入与归母净
利润的孰高值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授予部分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
示:

A

Am An m 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58,544万元 52,690万元 4,219万元 3,798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64,399万元 57,959万元 5,614万元 5,053万元

A≥Am X1=10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An≤A
A
B≥Bm X2=100%

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B) Bn≤B
B
各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当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B)大于0时,取 X1 或 X2 的孰高值对应的归属比例;反之,当归母净利润(B)小于等于0,则当期不得归属。

注:“归母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
中“归母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有效期内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
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二)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KPI>90分) B(80分≤KPI≤ C(KPI<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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