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恒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负责经纬恒润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经纬恒润签订承销
2 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报告期内经纬恒润未发生按有关
3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规定必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的违法违规情况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4 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 报告期内经纬恒润未发生违法违
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
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经纬恒润经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营情况,对经纬恒润开展持续督导
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督导经纬恒润
6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经纬恒润依照相关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经纬恒润的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查,截至报告期末,经纬恒润的内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督促经纬恒润严格执行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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