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5-038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华泰”)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瑞华泰”)
提供不超过 33,000 万元借款,用于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投项
目之一“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3 年,借 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借款利率为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实际利率,若公司发 行的可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公司不再向嘉兴瑞华泰收取借款利息。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6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3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3,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41.56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258.4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5-00008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33,000.00 嘉兴瑞华泰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9,258.44 瑞华泰
合计 42,258.44 -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投项目之一“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嘉兴瑞华泰。为了保障前述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以及方便公司管理,公司拟向嘉兴瑞华泰提供总额不超过 33,000 万元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前述募投项目。本次借款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在借款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期汇入嘉兴瑞华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3 年,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借款利率为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实际利率,若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发生转股,转股部分对应金额的借款相应停止计息。
(二)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前次募集资金借款已基本投入完毕,且借款将于 2025 年 9 月到期。目
前,该募投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生产效率逐步提升阶段,单位成本相对较高,
尚未实现盈利。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述借款进行续借,续借期限 3 年,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借款利率为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实际利率,若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发生转股,转股部分对应金额的借款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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