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微芯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不提前赎回“微芯转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34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人民币伍亿元整),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7 月 5 日至 2028 年 7
月 4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2〕 195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5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微芯转债”,债券代码“11801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
的“微芯转债”自 2023 年 1 月 11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25.36 元/股。因公司发生《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转股价格调整事项(回购股份注
销,公司总股本减少),自 2024 年 6 月 4 日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为 25.26 元/
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微芯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15.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1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在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微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32.838 元/股),已触发“微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微芯转债”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提前赎回“微芯转债”议案》,公司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以及内在价值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明确投资者预期等多重因素,决定本次不行使“微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微芯转债”,且在未来
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如果再次触发“微芯
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亦不提出有条件赎回方案。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微芯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微芯转债”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以 2025 年 11 月 3 日(11 月 1 日-2 日为非交易日,因此顺延)为首
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微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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