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修订)
目录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 1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提案 ...... 2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通知 ...... 3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 3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的表决 ...... 5
第六章 附 则 ...... 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 1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提案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应当召开两次会议。
第七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前,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1/3 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 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 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五)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第十条 公司在收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于两个工作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开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通知
第十一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天和五天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传真或邮件(包括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全体董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董事会即刻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董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三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在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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