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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9 18:55:00 股吧网页版
财富趋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修订)

目录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1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 2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 ...... 3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 5

第一节 定期报告 ......5

第二节 临时报告 ......7

第三节 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11

第四节 应当披露的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 ......12

第五章 信息披露的审核与披露程序 ...... 16
第六章 信息披露的责任划分 ...... 16
第七章 内幕信息保密 ...... 19
第八章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 19
第九章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 ...... 20
第十章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 ...... 20
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对违规人员的处理措施 ...... 20
第十二章 附 则 ...... 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二)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除控股股东外);

(五)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件”或“重大事项”)。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

第八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客观,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披露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预测性信息的,应当合理、谨慎、客观。

第九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内容完整,充分披露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揭示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不得有选择地披露部分信息,不得有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材料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
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露。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时,不得提供公司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第三方报送文件,涉及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的,应当依法披露。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一)董事会已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

(二)有关各方已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

(三)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已知悉该重大事项;

(四)其他发生重大事项的情形。

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立即披露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且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的,公司可以暂不披露,但最迟应在该重大事项形成最终决议、签署最终协议、交易确定能够达成时对外披露。

相关信息确实难以保密、已经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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