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之江生物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3214 号《关于同意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67.608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3.22 元,
募集资金合计 210,378.0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4,232.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第 0039 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预 募集资金投 实施主体
算总额 资总额
1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 21,905.99 21,905.99 之江生物
2 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2,168.75 22,168.75 之江科技
3 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11,514.37 11,514.37 之江生物
4 产品研发项目 55,000.00 55,000.00 之江生物/
之江科技
5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之江生物
合计 135,589.11 135,589.11 -
注:之江科技为之江生物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8 亿元(含 8.8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保荐人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四、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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