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5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发送至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林海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0.6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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