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8 月 12 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3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4,560.0816 万股的 2.2664%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5
年 8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3.5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 年 7 月 28 日至 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
内人员的异议。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5)。
3、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4、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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