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三)合理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内部控制应该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
实现有效控制。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负责,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六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要素:
(一)目标设定,指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二)内部环境,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主要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三)风险评估,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四)控制活动,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五)信息沟通,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六)内部监督,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七条 公司内控制度应当全面、完整,并至少在以下层面作出安排: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下属部门及附属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环节层面。
第八条 公司应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应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九条 公司应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应设立并不断完善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第十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应涵盖经营活动中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生产环节、研发环节、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担保与融资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
第十一条 公司内控制度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包括贯穿于经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担保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与信息披露管理等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要活动的控制,并建立相关的控制制度和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并不断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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