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0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部分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基于上述调整,并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涉及条款较多,为突出列示修订重点,仅涉及“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的表述,以及因增加、删除部分条款而导致的条款序号变化未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中逐一对比列示,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
要,规范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范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
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根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根据《中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制订本章程。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在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前,
仍由原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职。
3.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
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新增 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4.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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