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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3 18:38:50 股吧网页版
海创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4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6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YUANWEI CHEN(陈元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公司监事会,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将行使新《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2、关于《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根据新《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及更新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与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保持一致,公司根据新《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及更新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制定、修订和废止。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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