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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8 20:22:03 股吧网页版
4-1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申报稿)(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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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股发字 2025 第 0054 号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释义......2
声明......5
正文......7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7
第二节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21
第三节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23
第四节 发行人的设立......29
第五节 发行人的独立性......30
第六节 发起人、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31
第七节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33
第八节 发行人的业务......33
第九节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34
第十节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39
第十一节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40
第十二节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41
第十三节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41
第十四节 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42
第十五节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43
第十六节 发行人的税务及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的情况......44
第十七节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45
第十八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45
第十九节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48
第二十节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48
第二十一节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48
第二十二节 关于《自查表》的核查情况......49
第二十三节 结论意见......53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涵义:

序号 简称 指 全称(涵义)

1 发行人、公司、联 指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瑞新材

2 本次发行 指 联瑞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 东海硅微粉有限 指 联瑞新材前身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限责任公司

4 东海硅微粉厂 指 江苏省东海硅微粉厂,该企业为联瑞新材发起人

5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6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7 连云港市工商局 指 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

8 联瑞有限 指 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9 生益科技 指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1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2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法律适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13 用意见第 18 号》 指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
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14 《编报规则 12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
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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