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隔膜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年产 6.5 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变更为
“年产 3.5 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
公司拟将“年产 4 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变
更为“年产 2 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2025 年 8 月 25 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 6.5 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年产4 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6.5 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 3.5 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同意公司将“年产 4 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 2 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隔膜项目投资概述
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6.5 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肥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14,500.80 万元建设“年产 6.5 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
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4 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长阳”)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 18,660 万元建设“年产 4 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5.6 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肥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 59,136 万元建设“年产 5.6 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二、隔膜项目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公司将“年产 6.5 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3.5 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公司将“年产 4 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 2 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上述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受下游降本压力和市场竞争加剧影响,锂电池隔膜价格持续下行,公司已完成建设的部分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2024 年度亏损较大,毛利率不达预期。尽管进入 2025 年来,锂电池隔膜价格止跌回稳,但考虑宏观环境、市场供需情况等影响,经公司审慎评估后,决定将“年产 6.5 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 3.5 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并将“年产 4 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 2 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2、隔膜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 2025 年 8 月 10 日,隔膜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已投资金额 后续投资安排 建设进展
年产 5.6 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调整为:年产 4.6 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 24,020.12 1,445.91 已完成
隔膜项目)
年产 4 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
子电池隔膜项目(调整为:年产 2 亿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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