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安证券”)作为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长阳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86号”《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642,2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8,504,56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1,786,359.2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718,202.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20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长阳科技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66,600,749.10
减:2025年半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2,595,500.00
减:2025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35,000,000.00
加: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37,237.72
减:2025年半年度专户手续费支出 281.00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29,142,205.82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29,142,205.82元,均为活期存款。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慈城支行、广发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宁波银行百丈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19年10月,公司、华安证券与上述6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子公司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
用。2021年11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材料、华安证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账号:
3901110029200028341)、宁波银行百丈支行(账号:53020122000448981)募
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