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出席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方晓萍女士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本
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
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部分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或监事有关的内部制度相应废止,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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