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2 号),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49.5082 万股,并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
本为 8,198.0328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505.576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3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692.456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2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对应的限售股合计为 36,139,44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3,548,754 股的比例为31.83%,包含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 股,获得的转增股份 10,325,556 股。现上述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
于 2025 年 9 月 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1,980,328 股增加
至 114,772,460 股。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223,706 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
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总股本由 114,772,460 股减少至113,548,754 股,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8 日、2025 年 1 月 24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回购股份
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3,548,754 股。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根据公司《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志华承诺
“(1)奥浦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其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奥浦迈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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