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通过线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 2025 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结合 2025 年上半年业务推进的实际情况,
同时基于对 2025 年下半年公司业务的合理预计,公司拟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其中向苏州海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的预计金额由 5.00万元调增至 100.00 万元,向纳谱分析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的预计金额
由 30.00 万元调增至 40.00 万元。综上,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由 446.00
万元相应调增至 551.00 万元,其他原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变。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慎判断,认为关于公司调整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需要,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市场需求变化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调整公司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陶化安、张元兴、李晓梅
2025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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