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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1 17:46:52 股吧网页版
金橙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2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七条 公司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于会

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的,会议通知不受前述时限的约束,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
作出说明。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时间、召开方式;

(二) 参会人员;

(三) 会议需要讨论的议案;

(四) 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或视频会议、电话会议或书面传签等
通讯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等方式召开。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
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委托人姓名;

(二) 被委托人姓名;

(三) 代理委托事项;

(四) 对会议议案行使投票权的指示(同意、反对或弃权);

(五) 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
行。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会议议案涉及的
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列席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
决权。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
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或举手表决。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为
通过。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
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弃权意见及其理由。提出反对意见或者弃权意见
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第十七条 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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