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
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监督的评价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
司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成员为三人,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
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
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
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
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应当经由审计委员会参与发表意见。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
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预算,
并由公司予以保证。
第三章 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
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
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
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
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
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
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
时,内部审计机构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十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
工作。
第十一条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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