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观 典 防 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制 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和职责...... 3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和内容...... 4
第四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6
第五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6
第六章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
第七章 附 则...... 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等权利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区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五)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六)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施有效控制。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法、程序和要求,有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 内部控制评价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和评价工作,审计和批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并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公司内审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具体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四)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配合内审部门履行职责,协助、支持和配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缺陷整改工作。
第七条 评价工作分两类:年度评价、日常评价。
年度评价是指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目标,对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评价。年度评价为定期评价,在每年年度结束后至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内审部门应完成定期检查并将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审阅。
日常评价是指公司在特定时点对特定范围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评价。日常评价一般为不定期评价,根据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受检查时间和检查次数的限制。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和内容
第八条 公司应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内控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价、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九条 公司组织开展内部控制环境评价,应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控制环境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发展战略是否可行、机构设置是否重叠、权责分配是否明晰、人力资源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是否科学合理、企业文化是否促进员工勤勉尽责、社会责任是否有效履行等。
第十条 公司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机制评价,应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一条 公司组织开展控制活动评价,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的控制措施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
第十二条 公司组织开展信息与沟通评价,应当以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相关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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