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公司代码:688287 公司简称:*ST 观典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三:《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8
议案五:《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2
议案六:《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4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5
议案八:《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26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障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会议期间,与会者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保持会场安静。对干扰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务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经公司审核后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条件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人员方可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议程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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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 14:00
2.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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