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1 16:35:04 股吧网页版
坤恒顺维: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2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5-043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6,308,42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6,308,42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8 月 15 日。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坤恒顺维”)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84,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6,468,673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9.129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531,327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0.8706%。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 1 名股东,限售股数量共计 36,308,42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9.81%,上述股份原锁定期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2022 年 4 月 22 日因公司股价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触发相关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锁定期延长的承诺,故张吉林先生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公司股份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现限售期即将届满,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完成之日起,公司总股本由 84,000,000 股增至121,800,000 股,各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 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张吉林承诺
自坤恒顺维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坤恒顺维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
长六个月。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