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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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tior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04)
股东特别大会之
投票表决结果
兹提述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29日的股东特
别 大 会 通 告(「股 东 特 别 大 会 通 告」)及 通 函(「通 函」),且 经 本 公 司 日 期 为2025年8
月1日 的 公 告(「该 公 告」)所 补 充。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股
东特别大会通告、通函及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已於2025年8月15日13时30分假座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801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大会」或「股东特别大会」)。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大会由主席兼执行董事毕磊先生主持。於大会举行时,本公司有5名董事。全体董事均已出席大会。股东特别大会同时采取现场投票及网上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此乃符合中国公司法(「公司法」)、组织章程细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
於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3,919,380股,包括92,363,380股A股及21,556,000
股H股,其 中193,000股A股 由 本 公 司 持 作 库 存 股 份。上 述193,000股 库 存A股 并 不
计入赋予股东权利出席大会并就各项决议案投票的股份数目,且并无就该等股
份 行 使 投 票 权。因 此,赋 予 股 东 权 利 出 席 大 会 并 就 第1至3项 决 议 案 投 票 的 股 份
总数为113,726,380股,相当於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99.83%。
据 董 事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询 後 所 深 知、全 悉 及 确 信,概 无 任 何 股 份 赋 予 股 东 权 利
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投票赞成於股东特别大
会 上 提 呈 之 决 议 案,亦 无 股 东 须 於 股 东 特 别 大 会 上 放 弃 投 票。概 无 股 东 於 通 函
或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中表明其有意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或放弃投票。
合 共 持 有50,431,160股 股 份(相 当 於 本 公 司 於 大 会 举 行 时 具 投 票 权 之 股 份 总 数 约
44.3443%)的163名股东(或其授权受委代表)已出席大会并参与表决。其中,该等A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为46,812,174股A股,相当於本公司於大会举行时具投票权之股份总数约41.1621%;而该等H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为3,618,986股H股,相当於本公司於大会举行时具投票权之股份总数约3.1822%。
股东特别大会的表决规则
於大会上,下列决议案已按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投票表决结果详情如下(倘表内所列总计与各数值相加後总和之间如有任何差异,可能因四舍五入所致):
项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股份数目 百分比(%) 股份数目 百分比(%) 股份数目 百分比(%)
1. 委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A股 46,811,224 99.9980 200 0.0004 750 0.0016
殊普通合夥 )为2025年度国内 H股 3,521,686 97.3114 97,300 2.6886 0 0.0000
核数师。
总计 50,332,910 99.8052 97,500 0.1933 750 0.0015
2. 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 A股 46,811,224 99.9980 200 0.0004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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