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7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1 号”批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5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8.24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316.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271.37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33,044.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全部到账,
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03 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0.40 万元,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 38,512.74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33,241.37 万元,支付发行费
用 5,271.37 万元),利息收入 1,192.60 万元,支付手续费用 0.73 万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 995.13 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以及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中,公司严格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名称 余额(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 蛋白质药物生产
有限公司厦门 592902627110508 改扩建和研发中 0.05
厦门特 分行镇海支行 心建设项目
宝生物 中国建设银行
工程股 股份有限公司 35150198110100002502 新药研发项目 995.08
份有限 厦门海沧支行
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 129940100100357161 慢性乙型肝炎临 0
海沧支行 床治愈研究项目
合计 995.13
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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