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0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部分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1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定,制订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2 无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3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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