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18:19:46 股吧网页版
万润新能: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负责万润新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 2025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大幅上涨 50.49%,主要系:虽然报告期内碳酸
锂等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下滑导致磷酸铁锂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但由于公司主营产品磷酸铁锂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90.23%,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较多。
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577.81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亏损有所收窄,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发新型产品,大力拓展销售市场,主营产品销售量同比实现大幅增长,虽然受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行影响,公司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但因公司产能利用率大幅提升,产线规模化效应逐步显现,单吨成本下降幅度略高于收入下降幅度,主营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回升。同时,公司加强存货管理、开展降本增效等举措,合理控制库存规模及材料成本,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同比波动幅度减缓,2025 年上半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减少,公司业绩亏损同比收窄。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核心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外部环境和市场情况的变化,防范潜在风险,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事项进一步加剧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保荐机构已与万润新能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
2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万润新能业务情况,对万润新能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本持续督导期间,万润新能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
4 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 本持续督导期间,万润新能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
5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事项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万润新能及其董事、监事、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6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 的各项承诺

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7 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