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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20:26:11 股吧网页版
麦澜德: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88273 证券简称:麦澜德 公告编号:2025-036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说明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
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情况

为符合上市规范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
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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