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模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南模生物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南
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模生物”)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9,490,900 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77,963,513 股,其中限售股 60,340,2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4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17,623,2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 3 名,
对应限售股数量 28,575,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6.65 %。上述限售股原锁定
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收盘,
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控股股东上海砥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砥石咨询”),股东上海璞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璞钰咨询”)、上海砥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砥君咨询”)持有的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现上述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上市流通(因 2025 年
6 月 28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一)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控股股东砥石咨询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
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发行人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报酬和本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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