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和取消部分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芯科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和取消部分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领晶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晶”)、天津国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芯”)与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积电”)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均分别为不高于 990.00 万美元,担保总金额为不高于 1,980.00 万美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务人(被担保对象上海领晶、天津国芯合称或分别称为“主债务人”)所应给付予台积电的本债务;主债务人因迟延给付本债务所生的迟延利息;主债务人所应给付予台积电的违约金、损害赔偿等;台积电实现完整取得本债务的相关费用(例如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用等);保证人为主债务人担保的额度上限分别为 9,900,000.00 美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债务人订购台积电制造服务的每笔本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果该笔本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发生任何延长,则保证期间应相应延长,以确保保证期间为延长后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正式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被担保对象上海领晶、天津国芯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领晶、天津国芯的生产经营情况稳定,资信良好,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对上海领晶、天津国芯具有稳定的控制权。
(二)取消担保情况
同时,根据经营需要并经过台积电同意,董事会同意取消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国芯、广州领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领芯”)与台积电的业务提供金额不高于 99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前述担保事项效力终止。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和取消部分担保的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之一的上海领晶虽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但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和取消部分担保的事项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故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领晶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领晶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 989 号 2205 室 3、法定
代表人:肖佐楠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20 日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3 月 31 日/2025 年 1-3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月(未经审计) 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97.78 4,870.47
负债总额 7,245.61 9,075.18
净资产 -4,64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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