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要求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产品注册证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的营业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收入增长率
目标值(Am)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2025 年产品注册证 无
≥10 项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2025 年至 2026 年累 15% 10%
计产品注册证≥20 项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年 无 30% 25%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各年度产品注册证数量及营 A≥Am 且 B≥Bm X=100%
业收入增长率指标 A≥Am 且 Bn≤B
A
注 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产品注册证”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获得的中国医疗器械三类注册证、中国医疗器械二类注册证、美国 FDA 注册证、欧盟 CE(IVDR)注册证”,包含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取得产品注册证。注 2: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仅考核产品注册证指标,产品注册证数量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未达到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2027 年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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