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并增资
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 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松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对井松智能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并增资以实施新 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5.711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21.05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548.9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2]230Z0109 号)。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是否
变更
1 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13,977.39 13,977.39 是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860.22 7,860.22 否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否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是否
变更
合 计 33,837.61 33,837.61 -
4 超募资金 12,711.31 不适用 不适用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终止上述募投项目“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 集资金以及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具体金额包含利息、现金管理净收入,以实际 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下同)一并投入“年产 10,000 台套智能物流装 备生产线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合肥井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松机器人”)。前述事项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 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截至 2025 年 7 月末,公司原募投项目“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
目”和超募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