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38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晶合
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4号)同意,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1,533,789 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 19.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960,461,049.54 元,扣除发行费用 236,944,589.6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723,516,459.91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3]230Z0099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
详见 2023 年 5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
集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微控制器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包含 55 纳米及 40 纳米)”,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变更投向至其他募投项目“28 纳米
逻辑及 OLED 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该议案已
经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晶合集成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规定与银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合肥晶合集成 28 纳米逻辑及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
电路股份有限 OLED 芯片工艺平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515418466600000164
公司 台研发项目 七里塘支行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甲方: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分别为20000515418466600000057、20000515418466600000164。
截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专户 20000515418466600000057 余额为 53,026.04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后照式 CMOS 图像传感器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包含 90 纳米及 55 纳米)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专户 20000515418466600000164 余额为 0 万元。该
专户仅用于甲方 28 纳米逻辑及 OLED 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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