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首次授予日)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当前公司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本总额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蔡国智 中国台湾 董事长 170.00 2.74% 0.08%
2 邱显寰 中国台湾 资深副总经理、核 130.00 2.09% 0.06%
心技术人员
3 郑志成 中国台湾 资深副总经理、核 130.00 2.09% 0.06%
心技术人员
4 朱晓娟 中国 副总经理 110.00 1.77% 0.05%
董事、董事会秘
5 朱才伟 中国 书、财务负责人、 110.00 1.77% 0.05%
副总经理
6 周义亮 中国 副总经理 110.00 1.77% 0.05%
7 张伟墐 中国台湾 核心技术人员 100.00 1.61% 0.05%
8 李庆民 中国台湾 核心技术人员 50.00 0.81% 0.02%
小计 910.00 14.66% 0.45%
二、核心骨干员工(含子公司员工)
核心骨干员工(合计 985 人) 5,028.85 80.99% 2.51%
首次授予小计(合计 993 人) 5,938.85 95.65% 2.96%
三、预留部分 270.00 4.35% 0.13%
合计 6,208.85 100.00% 3.0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 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激励对象转让已生效限制性股票时应保留不低于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20%至任职(或任期)期满且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合格后
进行;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
报告披露前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督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超过上述期限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5.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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