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目 录
术语词典......2
职责库......3
第一章 总 则...... 4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5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7
第四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15
第五章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18
第六章 罚 则...... 19
第七章 附 则...... 19
术语词典
术语 定义
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
募集资金
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
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职责库
机构/部门 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董事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
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1.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和台账管理;
财务管理 2.负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具体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
部门 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3.财务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
查一次,并及时向财务分管领导报告检查结果。
投资管理 负责信息披露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批管归口部门 理。
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开展对公
保荐机构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
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配合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期
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按照《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制度以及公司有关信息披露制度履行募集资金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
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在二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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